审计通知书(郑铁学院审通字〔2023〕第1号)

发布者:郭营飞审核人:韩爽,作者:申静发布时间:2023-10-16动态浏览次数:10


郑州博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:

根据学校安排,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,对郑州博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1至2022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。请按要求做好准备,并予积极配合,及时提供真实、完整的资料。

审计处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,成立审计组。

审计组组长:韩爽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审计组副组长:田家琳     

审计组主审:申静、郭营飞

会计师事务所:河南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


ok138太阳集团审计处

二0二三年十月十六日

  

 


 

附:

审计须提供的材料清单

 

1、2021至2022年度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及说明;

2、2021至2022年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,经营目标完成情况;

3、公司章程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、规定等资料;

4、与经营决策相关的重要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、年内工作计划要点、年末总结、利润上缴方案等资料;

5、签订的与经营业务有关的重要经济合同以及经济合同台账等资料;

6、银行开户信息,截止审计基准日所有银行账户的对帐单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。  

7、租赁场地清单(含位置信息、场地面积、房屋构架);

8、单位营业执照,合同台账、租赁台账(含租车),往来款账龄分析及长期挂账情况说明、存货、固定资产盘点表及固定资产台账;

9、公司在职人员的名单及职务;

      10、公司所属机构的经营范围及相关内控制度;

11、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。

       除上述所列资料外,在现场审计过程中,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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